磚煙囪拆除的各種部件和材料應及時清理
1.磚煙囪拆除時,應經有關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,并配合進行其他相關工作。
2.從事磚窯煙囪拆除施工的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,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進行拆除工程。
3.拆除施工應符合《建筑物拆除工程防護技術規范》、《建筑物拆除高空作業防護技術規范》等現行行業標準。
4.施工前應簽訂施工合同,并簽訂防護和生產管理協議。確定各方面保護管理責任。
5.在拆除工程施工之前,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、專項防護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。磚煙囪拆除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,應按有關規定審核、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組織論證。
6.對存在裂縫、傾斜等安全隱患的煙囪,在拆除磚瓦煙囪之前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。保護措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。
7.拆除施工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職的防護生產管理人員,監督檢查防護技術措施。
8.施工機械拆除前,應檢查施工機械的實際狀況、周圍環境、防護措施、清洗、培訓和教育等。在拆除過程中,應根據工作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防護措施,并隨時檢查機具的狀況及物料的堆疊;在拆除過程中,應在現場進行處理,并檢查防護狀況及措施。
9.在拆除工程施工期間,應當監測拆除磚瓦煙囪的穩定情況;一旦發現可能發生的事故,必須停止施工。
10.在施工過程中,有專人負責與氣象部門聯系。如果遇到大風、雷暴等惡劣天氣,必須按規定停止施工。
11.拆下的磚瓦用各種部件和材料應及時清理、分類儲存,并保持穩定的保護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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