濕法煙囪防腐技術仍屬于新技術新體系
基本結論如下:
對脫硫后煙氣腐蝕問題的認識不足;一開始,業內人士認為脫硫后煙囪腐蝕不嚴重,未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。
低價中標現象嚴重,防腐材料本身不合格,在選材和招標過程中,往往以非常低的價格中標,這對保證防腐材料供應質量極為不利。煙氣內筒防腐防漏材料存在著耐煙氣流蝕、耐溫度變化引起的開裂等問題,已不能滿足實際使用要求。濕煙囪防腐技術還屬于新技術、新體系,各個方面都在逐步探索和完善之中,新材料、新工藝、新技術的推廣,首先要有一個合理的價格作為支撐。
施工質量差,監理不到位,無論是涂料防腐,磚砌結構,還是鋼制內筒防腐,均存在灰縫、不合格刷料或用量不足等問題,需要防腐滲漏處理的基面未按設計要求徹底處理。
施工周期不合理,200~300MW機組,兩臺鍋爐共用一個煙囪,只有同時關閉兩臺鍋爐進行過修,才能對煙囪內襯進行防腐改造,所有改造工程只能在45天內完成,要趕上施工周期,施工單位很難保證施工質量,科學合理的施工工期是保證脫硫煙囪防腐質量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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